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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众传媒收购新潮传媒案获批,市场监管总局附加限制性条件

分众传媒收购新潮传媒案获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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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10日,市场监管总局附条件批准分众传媒收购新潮传媒股权案,这是我国广告业领域首起附加限制性条件批准的经营者集中案件。分众传媒在电梯媒体广告市场份额达50%以上,新潮传媒位居第二。所附条件要求集中后实体继续履行现有客户合同、解除与物业公司独家条款、实际成交价不得上涨,并完善反垄断合规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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