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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尔街见闻 · A股快讯· 葛冬瑾·· 3 小时前关注度22

市场监管总局附条件批准分众传媒收购新潮传媒股权案

模型导读

市场监管总局10月9日附加限制性条件批准分众传媒收购新潮传媒股权案,认为该案对中国境内电梯媒体广告市场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监管要求分众传媒、新潮传媒及集中后实体作出六项承诺,包括继续履行现有客户合同、集中后实体各城市年度实际成交价不得超过生效日前24个月双方对应城市实际成交价、放弃已生效独家条款权利等。

来源:华尔街见闻 · A股快讯 · wallstreetc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