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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门联合印发知识产权协同保护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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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型综述

2026年10月14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与海关总署联合印发《关于强化知识产权协同保护的意见》。意见提出,在保障数据安全基础上建立数据共享应用合作长效工作机制,强化调查协助与业务支撑;同时强化重点领域保护,鼓励有驰名商标确认记录、作为地理标志注册的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及光伏等重点产业企业权利人积极向海关申请知识产权备案,海关总署依法审核,备案后海关基于国家产业政策和风险分析结果加强保护。当日15:16及15:17的后续报道均重复上述内容,未出现新的变化或与早先报道不一致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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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道时间线

沿着报道,了解事件的不同侧面。

10月14日
  1. 华尔街见闻 · A股快讯
    国家知识产权局与海关总署联合印发《关于强化知识产权协同保护的意见》

    国家知识产权局、海关总署联合印发《关于强化知识产权协同保护的意见》,提出在保障数据安全基础上建立数据共享应用合作长效工作机制,强化调查协助与业务支撑。意见还提出强化重点领域保护,鼓励有驰名商标确认记录、作为地理标志注册的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及光伏等重点产业企业权利人积极向海关申请知识产权备案,海关总署依法审核,备案后海关基于国家产业政策和风险分析结果加强保护。

  2. 华尔街见闻 · 全球快讯
    国家知识产权局、海关总署联合印发《关于强化知识产权协同保护的意见》

    国家知识产权局与海关总署联合印发《关于强化知识产权协同保护的意见》,双方将在保障数据安全基础上建立数据共享应用合作长效工作机制,强化调查协助与业务支撑。意见提出强化重点领域保护,鼓励有驰名商标确认记录、作为地理标志注册的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及光伏等重点产业企业的权利人积极向海关申请知识产权备案,海关总署依法审核,备案后海关基于国家产业政策和风险分析结果加强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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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没有足够的连续观测数据,暂不绘制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