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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钢股份因“1·18”重大容器爆炸事故被罚200万元

包钢股份:因“1·18”重大容器爆炸事故被罚2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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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钢股份公告收到包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因“1·18”重大容器爆炸事故被认定负有责任,被罚款200万元,2名相关工作人员被吊销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资格。该处罚将导致公司2026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减少200万元,不会导致公司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来源:华尔街见闻 · A股快讯 · wallstreetcn.com